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及多元政策

 

董事會專業性、獨立性-董事會多元化方針

本公司「公司治理守則」第20條中有訂定董事會成員組成多元化方針。不限制性別、種族及國籍,除應具備執行職務所必須之知識、技能及素養,為達到公司治理之理想目標,董事會整體應具備之能力如下:

⚖️
營運判斷能力
📊
會計及財務分析能力
⚙️
經營管理能力
🛡️
危機處理能力
🏭
產業知識
🌍
國際市場觀
🤝
領導能力
🎯
決策能力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

為強化公司治理並促進董事會組成與結構之健全發展,本公司「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20條第3項中,董事會成員組成應考量多元化,除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不宜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外,並就本身運作、營運型態及發展需求以擬訂適當之多元化方針,宜包括但不限於以下二大面向之標準:

面向一
基本條件與價值

性別、年齡、國籍及文化等。

面向二
專業知識與技能

專業背景(如法律、會計、產業、財務、行銷或科技)、專業技能及產業經歷等。

📈 管理目標與達成情形

獨立董事席次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
兼任公司經理人之董事未逾董事席次三分之一 達成
獨立董事任期未逾3 屆 達成
適足多元之專業知識與技能 達成
 
 

董事會多元化政策與落實現況

本公司董事成員的提名不僅考量多元背景、專業能力與經驗,也非常重視其個人在道德行為及領導上的聲譽。本公司之目標為獨立董事人數至少占全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即33.33%),以及至少包含一席女性董事。目前本公司董事會七位成員具備多元背景,包括不同產業、學術等專業背景;七位董事中具有員工身分之占比為28.57%(二位),獨立董事占比為57.14%(四位),女性董事占比為14.29%(一位),且董事間無具有配偶及二親等以內親屬關係之情形。為強化董事會性別與背景多元性,本公司未來在董事提名時,將性別多元納入考量因素之一,並於第十二屆董事改選增加女性董事席次以達董事席次三分之一為目標。
董事會成員多元化政策及落實情形如下表:

 
多元化核心項目
董事姓名
基本組成產業經驗專業能力
國籍性別

兼任

本公司員工

年齡獨董任期年資銀行證券保險資產
管理
會計法律資訊
科技
風險
管理
41-5051-6061-7071-80<3年3-9年>9年
汪秉龍中華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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迅捷投資(股)公司
代表人:蔡果蒼
中華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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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齊投資有限公司
代表人:吳英志
中華
民國
v  v          vv
吳廣義中華
民國
   v  v    v  vv
廖明政中華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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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企凱中華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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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佩縈中華
民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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