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
內部稽核之運作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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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隸屬與獨立性
內部稽核為獨立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每月或必要時向董事長報告,並於董事會例行會議進行專案報告,確保溝通管道順暢且具獨立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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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部控制覆核範圍
稽核規章明訂覆核公司作業程序之內控機制,評估設計與實務作業之適當性,範疇涵蓋本公司所有作業部門及各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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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畫執行與風險導向
依據風險辨識擬定經董事會通過之稽核計畫。透過一般性及專案稽核,及時提供管理階層內控運作現況,預防並改善潛在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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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查督導與品質確保
督導各單位執行自行檢查,透過文件覆核與實地檢查確保執行品質。綜合自查結果後,定期向董事長及董事會呈報。
內部稽核人員任免、考核與薪資報酬
內部稽核人員之管理機制
本公司內部稽核人員除需符合金管會適任條件外,針對其「任免、薪資報酬及考核」皆有嚴謹的內部程序,並明訂於公司各項治理準則中,以確保稽核功能之獨立與客觀。
PROCEDURE 01
👤 人員任免程序• 經稽核最高主管審核後呈報董事長。
• 稽核主管之任免須經「審計委員會」及「董事會」決議通過。
PROCEDURE 02
💰 薪酬與績效考核• 薪資報酬與年度考核由稽核主管審核後呈董事長核准。
• 依據本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及「員工績效考核辦法」執行。
相關管理辦法已完整揭露於本公司: 內部規章網頁專區